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

  • 时间:2023-01-29 14:5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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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的要求,现编制发布《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》。本报告有总体情况、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、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、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、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。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。

一、总体情况

2022年,我局依据《条例》,对照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,持续推进人社领域政务公开工作,法治化、标准化、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。

(一)主动公开方面

围绕稳就业、保民生等重点工作,持续深入推进人社领域信息公开,通过金昌人社局官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5条,通过“金昌人社”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94条。依托金昌市政务服务网,公布金昌市人社局行政许可9项,公共服务132项。通过“信用甘肃”,主动公开2022年办理的7个行政许可。共办理门户网站留言2条,受理人民网留言2条。及时更新局领导、部门职能等机构概况。发布部门预决算等财政信息4条。

(二)依申请公开方面

2022年,我局进一步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。受理信息公开申请2件,均在法定期限内答复。两次申请全部予以公开。2022年,我局无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,无行政诉讼。

(三)政府信息管理方面

2022年,我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审查和发布前审查机制。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。持续深化政务公开标准化、规范化建设,加强法定公开专栏日常检查、维护和更新力度,避免错链断链。

(四)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

2022年,我局深入挖掘信息发布平台潜力。通过“金昌人社”官方抖音号发布短视频111条,进行直播带岗39场次;通过“金昌人社”官方微信视频号发布视频信息79条。通过12333热线服务10865人次,其中人工接听6133人次,呼出服务36人次,自助语音服务4696人次。

(五)监督保障方面

2022年,我局健全了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。制定政务公开工作要点,明确全年目标任务,并由分管领导牵头召开年度会议,传达国家和本市要求,布置具体工作。局政务公开牵头部门与法制、宣传、业务部门分工协作,工作合力和效能显著提升。

二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

第二十条第(一)项

信息内容

本年制发件数

本年废止 件数

现行有效件数

规章

0

0

0

规范性文件

0

0

0

第二十条第(五)项

信息内容

 

本年处理决定数量

行政许可

7

第二十条第(六)项

信息内容

 

本年处理决定数量

行政处罚

 

0

行政强制

 

0

第二十条第(八)项

信息内容

本年收费金额(单位:万元)

行政事业性收费

0

三、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

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: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,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

申请人情况

自然人

法人或其他组织

总计

商业企业

科研机构

社会公益组织

法律服务机构

其他

一、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

2

0

0

0

0

0

2

二、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

0

0

0

0

0

0

0

三、本年度办理结果

(一)予以公开

2

0

0

0

0

0

2

(二)部分公开(区分处理的,只计这一情形,不计其他情形)

0

0

0

0

0

0

0

(三)不予公开

1.属于国家秘密

0

0

0

0

0

0

0

2.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

0

0

0

0

0

0

0

3.危及“三安全一稳定”

0

0

0

0

0

0

0

4.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

0

0

0

0

0

0

0

5.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

0

0

0

0

0

0

0

6.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

0

0

0

0

0

0

0

7.属于行政执法案卷

0

0

0

0

0

0

0

8.属于行政查询事项

0

0

0

0

0

0

0

(四)无法提供

1.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

0

0

0

0

0

0

0

2.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

0

0

0

0

0

0

0

3.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

0

0

0

0

0

0

0

(五)不予处理

1.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

0

0

0

0

0

0

0

2.重复申请

0

0

0

0

0

0

0

3.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

0

0

0

0

0

0

0

4.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

0

0

0

0

0

0

0

5.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

0

0

0

0

0

0

0

(六)其他处理

1.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、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

0

0

0

0

0

0

0

2.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、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

0

0

0

0

0

0

0

3.其他

0

0

0

0

0

0

0

(七)总计

2

0

0

0

0

0

2

四、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

0

0

0

0

0

0

0

四、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情况

行政复议

行政诉讼

结果维持

结果纠正

其他结果

尚未审结

总计

未经复议直接起诉

复议后起诉

结果维持

结果纠正

其他结果

尚未审结

总计

结果维持

结果纠正

其他结果

尚未审结

总计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五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

2022年,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,但对照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仍有差距。主要表现在:一是部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还不够全面有效。二是信息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多样,展示方式较为单一。三是虽然大部分政务服务事项已经实现网上办理,但企业和群众网办率还不高。下一步,我们将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,强化服务措施,全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。一是及时公开发布稳岗就业、民生保障、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,更新发布我局承担的为民办实事任务进展情况,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、表达权、参与权、监督权,让服务型政府更加贴民情、暖民心。二是丰富政府信息内容和形式,围绕社会广泛关注、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,深入搞好政策宣传和政策解读工作,让企业和群众能够看得清楚、听得明白。三是深入开展网站自查自纠专项活动,加大工作力度,健全工作制度,强化把关审核,杜绝出现文字错误。将站点无法访问、栏目更新、互动回应、服务不实等各类指标纳入常态化监测范围,确保及时发现和解决网站在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。

六、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

按照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〈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〉的通知》(国办函〔2020〕109号)规定的按件、按量收费标准,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。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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